企业拖欠社保的时间限制是自欠缴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具体规定如下:1.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会从欠缴的那天起,按照每天为单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