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是指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这种婚姻形式在中国古代极其盛行,女子被视为物品,可以通过金钱进行买卖。随着时代的发展,买卖婚姻已经被《民法典》所禁止,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共有1260条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