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判刑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别严重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情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案例: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左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左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滥用职权罪的刑罚不仅取决于损失程度,还受到行为人是否徇私舞弊等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作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