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迁出方的户籍证明信或农村户口证明。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迁出证明信。
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
提交申请
向迁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婚育证明。
填写《户口准迁审批表》。
提交结婚书面申请及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的同意意见。
审批流程
迁入地公安局审核批准后,通知申请入户人领取《准迁证》。
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携带《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社保转移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并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迁入地的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