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是指那些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 影视资料,如录制的小视频或拍摄的影片。
2. 口供,包括被审问或讯问时的记录。
3. 证人证言,涉及出面作证的个人的陈述或语言。
4. 物证,指有明确物品证明的案件相关物品。
5. 笔录,包括记录的笔记等书面材料。
6. 时间和地点证明,用以证实特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间接证据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将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结合,通过推理和推论的方式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