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款收据的写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正文的内容包括: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和规格。
钱的金额要大写,避免使用阿拉伯数字。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如果是由某人经手,则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如果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其他
如果涉及数字部分,最好用大写,避免大小写不一致或数字前头有空格等问题,以减少纠纷。
收据可以包含编号、收款人信息、付款人信息、交易内容等,以便日后查找和核对。
示例
```
今收到
张三
交来
现金
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收款人:李四
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内容清晰、准确,避免涂改。
金额部分必须使用大写,防止篡改。
标题和正文之间、正文和落款之间要留有空格。
如需加盖公章,确保公章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