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是一种证明收到款项或物品的书面证明,其格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以下是收条的基本写法: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正文需要写明以下主要内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
物品的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谁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其他注意事项
内容要相对完善,用语要准确,避免使用模糊用语。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确保双方都有凭据。
收条应明确事实经过、金额及法律后果,例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等。
示例收条
```
今收到
甲方:XXX
乙方:XXX
交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经手人:XXX
日期:2024年12月29日
```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金额部分应使用大写,以避免篡改。
如果收条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事项,建议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以备后续查询或法律诉讼之需。
在特殊情况下,如代收,务必明确标注“代收人”字样,以区分经手人和代收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