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正式印发《加快建成支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若干政策》聚焦加快建成支点,围绕增强居民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7个方面64条政策举措,为支点建设助力赋能、提供保障。
提升支点战略支撑力的政策
1.更大力度提振消费
加力开展以旧换新;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既提又贷”;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
2.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全年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6000个;全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总投资不少于4000亿元;加快三峡水运新通道、汉江航道整治、沪渝高速汉宜段改扩建、川气东送二线等3100个重大项目建设。
3.大力支持创业就业
大规模推进以乡情为纽带的楚商回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校友回归与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青创贷”支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扩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探索开展农民个人信用和农村资产信用贷款改革试点。
提升支点创新策源力的政策
5.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开工100个重大科技和产业项目;深入实施湖北实验室效能提升“十大行动”;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增量进行补贴。
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高校院所按规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支持高校院所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7.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设立流动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形式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提升支点产业竞争力的政策
8.推动产业倍增升级
加快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难题攻关;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自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研发中心。
9.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对获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指导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
10.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2025年工商业电价同比再降1分/千瓦时以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提升支点开放辐射力的政策
11.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支持更多区内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组织开展“为外资企业找市场、找人才、找伙伴”活动。
12.构建多式联运网络体系
完善鄂州花湖机场集疏运体系,做优“日韩—武汉—欧洲/中亚”海铁联运通道,巩固拓展“中欧班列+汉亚直航”“长江班列+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业务。
提升支点生态承载力的政策
13.壮大低碳高效的绿色产业
支持各市州统筹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14.构建示范引领的绿色机制
出台省市协同的碳普惠管理制度;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林业碳汇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模式;支持开展碳质押、碳回购、碳资产托管、碳保险等碳金融业务。
提升支点文化影响力的政策
15.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用好用活湖北省文旅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参与文旅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重点项目建设。
16.加力发展文体旅游
推出“跟着演出、赛事来旅行”套票联票,鼓励各地开展“机票、车票即消费券”活动,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的演出经纪机构按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旅行社引客入鄂;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支持武汉打造入境旅游首站城市。
提升支点区域协同力的政策
17.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支持农机研发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县域商业基础设施。
18.保障和改善民生
出台鼓励生育支持政策,全面推行育儿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降低家庭保育支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占托育服务成本的比例不高于25%;加快实现“县县有优质高中”。
湖北日报经济中心出品
记者 肖丽琼
编辑 王哲
审核 廖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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