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住在顶楼,楼顶上是公共空间。没想到,不久前有邻居占用楼顶公共空间加盖了两层,这给我们家的房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希望尽快拆除违法建筑,并就给我们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6月10日,家住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社区中海寰宇中心的业主杨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记者随后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高层建筑楼顶出现两层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32楼,是顶楼,当时图清静才买在顶楼。去年8月,当他搬到新房后发现,同住32楼的邻居在楼顶上加盖了房子,而且盖了两层,施工过程中还导致他家的房屋出现裂痕、屋顶漏水。

6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杨先生家,杨先生带记者查看了他家房内出现裂缝的墙体。杨先生说:“我还发现我家房顶漏水,一个顶灯处漏下许多水,我都接了两盆了。还有就是卫生间通气不畅了,后来我才发现这是因为邻居家在楼顶上搭建建筑物时,将直的通气排孔改成弯的。”

“我才装修了两年,以前是没有裂缝的。现在这道裂缝是在去年8月以后才出现的,这段时间正是楼上加盖建筑物的时间。”杨先生说,他曾上楼顶观察,发现原本是公共空间的楼顶,被顶楼的另一户业主建起了建筑物,“加盖的建筑物很大,占地大约有1000平方米,一共盖了两层,对我们的影响很大,这么重的建筑物,我担心我们的房子会受到损坏”。

杨先生找来物管人员,记者跟随物管及杨先生一起走到楼顶查看,发现这里有崭新的墙体,有两处地方还用砖砌起来形成房间,和小区其他楼栋的楼顶有明显区别。
杨先生说:“一般人是上不到楼顶的,所以不知道有人在这里加盖房屋。这里本是公共空间,没想到被私人占用了。”
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段顶楼建筑物里的视频,视频里不仅有新建的楼梯,还摆着大量装修材料。
城管部门曾发文要求整改
“这里施工时间已经不短了,工程量也不小。”杨先生说,城管部门也曾要求建盖房屋的当事人进行整改。
随后,杨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手机拍摄的一份昆明市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0月21日向当事人石某下达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为:32XX室占用公共楼顶搭建(构)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11月5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是:办理完善住建、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或期限内拆除上述建(构)筑物。
针对这份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11日上午,记者致电昆明市官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只要上面有我们单位的章,就是我们发的,但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处理结果。媒体若需要报道,对此事进一步了解,需要向官渡区宣传部门申请,得到接受采访的通知后,才能安排进一步的采访。”
当事业主:当初欠考虑,正逐步拆除
针对此事,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我们也一直在管,与当事人协商过,希望他们家尽快恢复原状。”
杨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于2024年6月12日发出的整改的通知,该通知显示:“经查实,你在从事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违反了小区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规定,现通知你请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2008年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小区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请你限7天内恢复原状。”
记者在涉事业主家门口还看到一张装修备案证,施工时间从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内容为:户内正常装修。
随后,记者联系上在楼顶建盖房屋的业主石女士,她表示自己身在外地,在电话里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在楼顶建盖房屋一事,当初只想多一些活动空间,欠考虑了。后来城管介入,我们就逐步开始拆除,但拆除有一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
至于给杨先生家造成的损失,石女士说:“如果确实是因为我们造成的损失,我们会与杨先生协商解决。我们也希望邻里之间和谐,不希望有更多矛盾。”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