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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无声维权路:一场跨越沟通障碍的司法温度之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9:37:00    

在司法实践的长河中,每一起案件都是检验公平正义的试金石。对于聋哑人黄某而言,2023年那场耗时数月的劳务合同纠纷,不仅是一场讨薪之战,更是一次见证司法温度与法治力量的特殊历程。作为承办法官,合水法庭负责人代方莉全程参与了这场“无声的博弈”,在法理与情理的交织中,探寻让弱势群体“听得见”正义的路径。

代方莉在办公。

破局:当举证不能遇见司法担当

2023年6月,黄某在父亲陪同下走进法院时,手语比划间满是焦虑与无助。这位在某医院从事4个月电器设备安装维修工作的聋哑人,因未签订书面合同、缺乏费用结算凭证,面临被医院以“外包关系”推诿责任的困境。更棘手的是,黄某因举证困难、感叹维权无望,不愿预缴诉讼费用,决定放弃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虽是诉讼基本原则,但面对特殊群体的现实困境,司法不能成为冰冷的程序机器。代方莉意识到,黄某对梁某、养护中心与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毫不知情,机械适用举证规则只会让其维权之路戛然而止。

代方莉在庭审。

主办法官代方莉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引导诉讼,避免聋哑人黄某因法律认知局限而放弃维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将某养护中心、梁某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通过查明法律关系厘清责任主体,实现程序效益最大化。通过“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双重保障,增强了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感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为了查清事实,承办人多次前往医院实地调查,调阅合作协议、后勤人员分工表等材料,最终发现:养护中心虽为第三方入驻单位,但黄某的全部工作均在医院管理区域内完成,且梁某作为医院后勤负责人,邀请黄某提供劳务的行为属实。这一发现,为后续法律适用埋下关键伏笔。

定分:表见代理下的正义叩问

庭审中,医院反复强调“劳务外包,责任自负”,而黄某因听力障碍无法准确理解庭审流程和内容,只能通过父亲焦急的转述捕捉信息。这一过程中,他的父亲黄某某代为陈述,积极表达儿子黄某的想法;而法官代方莉也耐心解释,多次通过微信和电活的方式,向黄某及其家人释法明理,帮助原告维护权利。

法律适用的核心,在于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黄某作为善意相对人,基于梁某的医院后勤负责人身份、工作地点的特定性,有充分理由相信其行为代表医院。尽管医院与养护中心存在合作协议,但该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代方莉在庭审。

聋哑人黄某作为特殊群体,其权益保障直接反映社会治理的温度。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的主动调整,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向社会传递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不让任何一个群体在法治建设中掉队”的价值追求。

经审理,认定梁某构成表见代理,其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某医院承担,并根据查明的劳务费金额判决某医院承担支付责任。

法槌敲响,这份判决不仅是对黄某4个月劳动的尊重,更是对“弱势群体权益不容推诿”的法治宣示。最终,黄某收到劳务费3175元,向承办法官表示致谢。

致远:从个案公正到治理启示

判决生效后,承办人代方莉没有止步于“案结”,而是持续跟进“事了”。考虑到黄某的特殊情况,多次约谈医院负责人,从企业社会责任、法治风险防控等角度展开沟通,最终促成劳务费全额支付。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弱势群体在劳动关系中的证据留存意识薄弱、用人单位对第三方用工的法律风险防控缺失。

回望这起案件,最动人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机械适用,而是司法者对“人”的关注。通过司法裁判让“无声的劳动者”感受到公平正义,生动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当我们主动跨越沟通障碍,用专业与温度为弱势群体架起维权桥梁时,法治便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触手可及的温暖。”代方莉表示,司法为民,不仅是纸上的承诺,更是脚下的行动;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弱势群体“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办案中。

案件结束后,代方莉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段启示:这起聋哑人讨薪案看似普通,却折射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深刻内涵——它既是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鲜活样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人民为中心”本质特征的生动注脚。当法治的温度与司法的力度在个案中交融,不仅能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更能凝聚起全社会对法治信仰的认同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手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每个司法个案都是一面镜子,照见的不仅是法律的尺度,更是社会的温度。愿每一次司法实践,都能成为点燃法治信仰的星火,让每个群体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平等前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蔡茜

一审 葛永智

二审 杨聪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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