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病退的办理地点如下:
养老保险科和社保局退休待遇审核科:
由职工所在单位携带职工档案,提前一个月将次月到达退休年龄人员档案送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由养老保险科和社保局退休待遇审核科共同对职工退休条件等项目进行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由审核人分别签字后加盖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工退休退职审批专用印章后由用人单位送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职工因病退休(职)审批表》,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及已审批的《洛阳市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报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科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确定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办理因病退休审批手续。
社保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工办理病退需向单位提交病退申请,包括书面申请、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病史资料。单位审核并公示后,递交至社保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支付鉴定费并承担其他费用。最后,人社局全面审查材料,审批人员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鉴定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