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担保人逃跑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起诉讼
债权人在知道担保人逃跑后,应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未起诉,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将消灭,债权人不能再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确定保证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则默认为一般保证。
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有权在债务人未被强制执行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收集证据
债权人应尽快收集担保合同、债务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可能,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提供,以便进行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注意时效
债权人应注意诉讼时效,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如果时效中断,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寻求法律帮助
债权人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
债务重组或转让
与债权人协商,看是否有可能重新安排还款计划或减免部分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通过以上措施,债权人可以在担保人逃跑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债权人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采取的措施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