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中止执行:
法院会先中止执行程序,等待被执行人将来获得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财产调查:
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其财产等。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以便法院能够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关注财产变动:
申请执行人需要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如发现其有新增财产或财产转移等行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
申请其他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有稳定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定期提取其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且存在股东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一般保证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等待或申请恢复执行:
在中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可以等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总之,当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包括提供财产线索、关注财产变动、申请其他执行措施以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申请执行人也需要耐心等待,并在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及时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