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拘役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犯罪性质轻微:
犯罪性质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如渎职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社会危害性不大:
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如过失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
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
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也可以适用拘役。
拘役与有期徒刑并处:
当拘役与有期徒刑共处一个法定刑幅度,作为法定最低刑时,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拘役可作为最轻刑罚直接适用。
拘役与管制并处:
当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同处于一个法定刑幅度,管制是该种罪法定最低刑时,拘役可直接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不足以判处有期徒刑,但判处管制又嫌轻的情况。
具有从宽或从重处罚情节:
如果犯罪分子具有从宽处罚情节,可以适用拘役;如果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拘役也可以作为从重量刑结果适用。
刑期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判处拘役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从重或从轻处罚情节等因素。具体适用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