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进项税额的处理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购买木材时的会计处理
借记“材料采购”科目;
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木材验收入库时的会计处理
借记“原材料”科目;
贷记“材料采购”科目。
木材加工时的会计处理
借记“生产成本”科目;
贷记“原材料”科目。
加工费用的处理
借记“生产成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木材成本结转时的会计处理
以木材立方量为分配标准,计算各种规格木材成本;
借记“库存商品——各种规格木材”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销售木材时的会计处理
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结转销售成本时的会计处理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各种规格木材”科目。
进项税额的抵扣
如果从农户手中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生产的产品适用税率为13%,则可以再加计1%,即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
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发票才能用于抵扣。
请注意,税法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操作时应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