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4日发布《关于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的通知》,围绕“基层、基础、基本”,着力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实现资源薄弱县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地组建多层次巡回医疗队伍。国家巡回医疗由委属(管)医院、局直(属)管医院和“双中心”选派中高级职称专家为主组建医疗队;省内巡回医疗要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参与,省市县分别组织本级医院,赴县乡村开展服务,并鼓励社会办医参与。
在实现广覆盖方面,国家巡回医疗重点关注中西部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聚居县、边境地区和革命老区;省内巡回医疗需统筹规划,实现对省域内薄弱县的全覆盖;京津沪等地要结合区域协同和对口支援,将服务延伸至相关省份及远郊地区。
通知明确,巡回医疗不限于诊疗,还包括健康宣教、医务人员培训、建立远程协作、提升急诊急救能力、支持薄弱专科发展等,突出中医特色服务推广。同时,建立固定化巡回医疗频次,国家巡回医疗每年1次,时间不少于3周;省内巡回医疗根据服务地点层级确定频次,县级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村级每月不少于1次。